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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验室精密仪器使用规范

更新时间:2022-08-15 浏览次数:1080

1.电热烘箱(1)使用时应确保烘箱内温度在设定温度的±2℃范围内波动,即T(设定)-2℃<T(实测)<T(设定)+2℃。

(2)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以确保温度波动符合(1)条规定。可供参照的使用方法如:有双加热开关的,应在达到设定温度时使用单加热。最终应以仪器说明书方法为准。

2.分析天平

(1)分析天平水准仪中水珠应位于中央位置,使用时应保持室内无风和避免电磁干扰,说明书规定称量前需要预热的应按照要求预热。

(2)在称量室空位处放置用小烧杯盛放的变色硅胶干燥剂,在表面全部失效时应更换掉表面的硅胶干燥剂。

(3)定期进行标准砝码校准,频率至少为每周一次,校准过程中应确保标准砝码不受污染。

(4)未称量时禁止任何东西放置秤盘上,称量时不允许过重的物品长时间压在秤盘上进行称量(小于30秒)。

(5)读数时应关闭天平门。

3.分光光度计

(1)使用前预热半小时,确保光源的稳定性

(2)每批次(如四槽检测三个样品一个空白)测定必须带空白调零

(3)及时清洗比色皿,确保比色皿干净透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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